ICC訊(編輯:Anton)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天津有限公司發(fā)布公告,2020年5G合路器產品(第二批)集中采購項目(第二次)。本次采購內容分為兩個標包,標包1采購內容為2進1出合路器1500臺,采購金額上限為含稅33.9萬元;標包2采購內容為5進1出合路器5000臺,采購金額上限為含稅169.5萬元。含稅金額為203.4萬元。本項目允許投標人同時中標的最多標包數為2個。
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民事責任能力且在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其它組織,具備正常相關經營范圍許可,提供在有效期內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示的最新商事主體信息(顯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等信息)的截屏,要求投標供應商企業(yè)登記狀態(tài)為在營或開業(yè)或存續(xù)等正常狀態(tài),動產抵押和股權出質登記金額不超過總資產的50%,不存在經營異常、嚴重違法行為(登陸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審核)。
2.投標人必須具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稅務登記證上須加蓋經稅務機關認證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印章或提供稅務部門開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表或提供公司注冊地區(qū)網上國家稅務局查詢的顯示其為一般納稅人的頁面的截屏,并提交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開具承諾書。
3.業(yè)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至少一份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同類產品(同類產品包括:用于分布系統(tǒng)的合路器、功分器、耦合器)銷售業(yè)績。
注:所有業(yè)績都必須提供合同關鍵頁掃描件(至少包括首頁、合同金額和簽字蓋章頁)及其至少一個發(fā)票信息。
合同簽字蓋章認定條件:合同簽字蓋章頁須具有雙方的公章或合同章;
合同簽訂日期認定條件:若雙方簽署日期不一致,則以簽訂日期后者為準,體現單方日期的以該日期為準,雙方簽訂日期均未體現的不予認可。
發(fā)票認定條件:發(fā)票開票日期不能早于其對應合同的簽訂日期;發(fā)票真?zhèn)我試叶悇湛偩衷鲋刀惏l(fā)票查驗結果為準,應答人提供對應發(fā)票信息,根據信息進行核查;應答人無需提供發(fā)票掃描件,發(fā)票查驗以應答人提供的發(fā)票詳細信息為準。如查驗結果為無此票、信息不一致等情況,則該發(fā)票無效。
4.投標人須提供滿足技術規(guī)范書要求產品的檢測報告,檢測報告須經CMA或CNAS認證的檢測機構出具,出具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后并滿足技術規(guī)范書1.3.1要求。檢測報告須提供有效的查詢網站地址或電話,若不能有效查詢,該檢測報告將不被接受。
5.本項目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應答,如為代理商應答須提供制造商對其出具的唯一授權函。不允許同一品牌的代理商與制造商同時應答,如出現此種情況,僅接受制造商應答。
6.信譽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且投標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登陸最高人民法院官網查詢)
7.財務要求:投標人須提供經合法審計機構審計的2018或2019年度財務審計報告,要求財務審計報告中的結論無保留意見(若同時提供2018年和2019年財務審計報告,以2019年財務審計報告為準)。
8.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
9.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和轉包。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