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管理為什么會淪落為罰款工具?
第一,《企業(yè)職工獎懲條例》廢止,《廣東省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修訂,因此,企業(yè)以前動不動就罰款的管理手段失去了法律效應。HR、專家、牛人們紛紛獻計,于是績效管理就這樣被推上了應急的舞臺,績效管理在這種背景之下淪落為罰款的工具,也是遲早的事。應對法律的限制而尋找代替品,這就是所謂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第二,績效管理當中考核結果的應用,本來就有賞罰的環(huán)節(jié).在普遍的管理手段中,罰是比賞更顯官威,更低成本,收效更快的,于是重罰輕賞,也是正常不過了,再加上管理水平、手段的限制。獎,無非就是發(fā)下年終獎、罰卻五花八門……這是管理理念與管理水平造成的。
第三,績效管理淪落到只是扣錢罰款的工具,最大的可能就是績效導向方面出了問題。如果公司有意無意的把績效管理作為懲罰員工的工具,那么員工的行為就是避免犯錯,不讓你罰我錢。因為人是趨利避害的,你這明顯就是扣錢的玩意,我反抗不了,那我總能避開吧?于是員工工作的重點就變成了:不犯錯。怎樣不犯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
改善的思路
以上問題,最大的問題我個人認為就在績效導向上,企業(yè)的績效導向就應該是組織目標的達成,那么員工的行為思想就趨向于完成目標。這時候,管理的關鍵就是如何讓企業(yè)的目標與員工的目標結合到一起!
關于目標管理,MBO,恰恰就是績效管理當中最重要的一個工具。美國管理大師彼得·德魯克(Peter Drucker)于1954年在其名著《管理實踐》中最先提出了“目標管理”的概念??冃驔Q定了員工的行為方式,站在戰(zhàn)略管理上,績效管理的重心就在于如何完成公司的目標上。
1、你的目標在哪里?做任何事情都必須要知道自己的最終目的是什么?
就好比我們要去某個地方,必須要知道去的地方在哪個方位、路程、需要多長時間?其次才是如何到達?怎樣到達才是最便利、最經(jīng)濟、最快捷的?如果一味拘泥于是乘坐飛機、火車、汽車等交通工具,糾結旅程中花費和攜帶物品,還能如期而至?
管理者經(jīng)常犯這樣的錯誤,拘泥于形式而忘記內容。
2、孫子兵法有云“上下同欲者勝”,那如何制定目標呢:
①遵循SMART原則:S=Specific(明確性)、M=Measurable(可衡量性)、A=Attainable(可達成性)、R=Relevant(相關性)、T=Time-based(時限性)。
?、谧裱蹇硕?/strong>,“跳一跳,夠得著”:目標可以定的低一點,讓更多的人一努力就能得到。一個“跳一跳,夠得著”的目標最有吸引力,對于這樣的目標,人們才會以高度的熱情去追求。因此,要想調動人的積極性,就應該制定這種“高度”的目標,并制定一個更重要的實施目標的步驟。
?、蹍⑴c管理:只有讓員工參與到計劃制定、目標設定的工作當中,才能最大限度地激發(fā)起他們的工作熱情,并認可計劃及目標。如果員工不知道或不認可自己的目標,即使對他們進行經(jīng)濟性激勵也沒有意義。
心理學家埃德溫•洛克發(fā)現(xiàn):“明確的、富有挑戰(zhàn)性的目標,比明確但并不具有挑戰(zhàn)性的目標、模糊的目標甚至沒有目標更能帶來高績效。”
來源: 洛乙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