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電信(France Telecom)6日表示,一個仲裁法庭裁定公司擁有49.8%股份的Telekomunikacja Polska應向丹麥波蘭電信集團(Danish Polish Telecommunications Group)支付3.96億歐元。
該裁決與一起光纖電纜網絡爭端有關,期限從1994年2月至2004年6月。除非雙方達成和解,否則訴訟的第二階段將延續(xù)至2009年1月。
法國電信表示,Telekomunikacja Polska正在就進一步采取法律措施進行評審。同時表示已經做了適當的準備,并再次承諾將在2010,2011,2012年為每股支付1.4歐元的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