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C訊 3月31日,中國移動發(fā)布2023年自有品牌智能家庭網(wǎng)關(10GPON)BOSA驅動芯片新增需求項目,采購人為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終端有限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中國郵電器材集團有限公司。項目資金由采購人自籌,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比選,有意向的潛在應答人(以下簡稱應答人)可前來應答。
一、采購貨物的名稱、數(shù)量及主要技術參數(shù)
1.1本項目需求為選擇2家供應商完成自有品牌智能家庭網(wǎng)關(10GPON)BOSA驅動芯片供應,具體服務內容如下:
需求內容
擬成交供應商數(shù)量
本項目產品為自有品牌智能家庭網(wǎng)關(10GPON)BOSA驅動芯片,選擇2家供應商完成自有品牌智能家庭網(wǎng)關(10GPON)BOSA驅動芯片供應,訂單框架上限200萬片(非承諾量)。排名第一的供應商中選60%份額,排名第二的供應商中選40%份額。
供應商需完成芯片的備貨、報關、物流、交付等相關服務。
服務期為2023年-2025年,預算金額為1898.4萬元(含稅,稅率為13%)
二、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qū))注冊,如為分支機構(分公司)則需提供上級法人(總部/總公司)的資質文件(含總部/總公司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其身份證復印件,總部/總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等文件)、上級法人(總部/總公司)針對本項目對分支機構(分公司)的授權書證明文件(蓋總部/總公司公章)及針對本項目對分支機構(分公司)授權代表的授權委托書(蓋總部/總公司章,總部/總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或加蓋簽字章);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包段的應答或者未劃分包段的同一項目的應答。有相同股東且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與同一包段的應答(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除外);
3、未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黑名單);(提供http://www.gsxt.gov.cn網(wǎng)站查詢信息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黑名單)》信息欄下展示的相關內容截圖);
4、近3年無與中國移動嚴重違約情形,且供應商提供的相應類別的產品/服務未列入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終端有限公司供應商負面行為清單;
5、供應商需具備國內交貨能力,至少提供一單2021年至本項目首次公告發(fā)布之日國內交易的發(fā)票,作為國內交易能力的佐證。
6、如代理商參與,需具備相應BOSA驅動芯片的品牌代理證,如境外代理商在國內關聯(lián)公司參與,需提供關聯(lián)關系說明及境外關聯(lián)公司的代理證。供應商只可以代表單一品牌參與本項目(如有)。
7、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應標。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