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工作制:不打卡更“危險”?
訊石光通訊網
2012/3/12 15:59:03
交通擁堵,上班沒法準點;朋友聚會,下班無法提前……多數(shù)職場人對于打卡機是既痛恨又無奈。不少人認為,打卡制度讓自己感到備受束縛,希望工作時間能更有彈性,更靈活。這些年來,有少數(shù)企業(yè)也開始根據職能和工種嘗試彈性工作制。然而,這種特殊的“考勤制度”是否真的可行呢?
HR
彈性考勤弊端多
人力資源部總監(jiān) Echo Lee所在的公司主要從事保健品和器械的代理業(yè)務,部分崗位正在實行半彈性工作制,即部門主管安排業(yè)務員每天到公司打電話與客戶溝通,約見,再外勤。公司最近在計劃和研究是否讓業(yè)務員全天候外勤,但感覺實施起來有難度。“我覺得除了個別工作之外,彈性工作制都是弊端很明顯的。”Echo說。他認為,作為雇主,出了薪水,當然希望員工能認真工作,因此規(guī)定上下班時間,用打卡進行考勤成為全球通用的一種公司制度。“如果取消考勤制度,會存在很大的管理問題,就好像交通沒了管制,考試沒了監(jiān)督,純粹靠自覺自律,那是很危險的。”他補充說,“當然好處也是有的,除了愉悅人心,還可以減少運作成本。”
Echo 所在的人力資源部之所以遲遲沒有制訂出一套完善的“彈性工時”方案,就是因為無法保證員工的工作狀態(tài)。“雖然說有業(yè)績考核,但大部分人在缺乏監(jiān)管時往往會做不好。這對員工來說可能只是獎金減少,但對公司來說卻也許會白白錯失很多機會,代價比較大。”
彈性工時降低效率?
現(xiàn)代人有誰真的很愿意上班?Echo對此表示懷疑。“多數(shù)人對工作潛意識里會逃避、抵制。當缺乏有效的監(jiān)管,多數(shù)人會不由自主地降低工作效率,并連帶影響其他勤快的人,尤其在團隊工作時。” 他說,“在全球范圍內,從員工上班,到運動員、藝人的訓練,都有固定的時間和規(guī)律,這就證明大家都需要在制度下工作,尤其是團隊工作。”
Echo舉了一個例子。“我們有個外派員工,負責跟廠商溝通,改進產品質量,產品改良后會拿去銷售,提成很豐厚。他每周出去四天,但三個月過去了,產品一直沒改好。原因很簡單,廠商都很忙,你得每天盯著進度,但因為沒有監(jiān)督和約束,他有時中午去,有時下午提早回家,這樣的跟進就沒有意義,也沒有太大效果。”
視點
彈性工作制是進步,
但不適用于所有職業(yè)
百伯網人力資源專家史冬梅在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彈性工作制是符合現(xiàn)代職場的特點和要求的。“首先從組織層面看,它能夠促進企業(yè)在管理中更加尊重員工的自主性,從而提升工作績效;從員工層面看,現(xiàn)代職場人越來越追求工作和生活的平衡,更愿意最大程度地縮短完成工作任務的時間,以獲取更多時間與家人團聚。彈性工作制能滿足雙方訴求。”
在她看來,“彈性工時制”的出現(xiàn)無疑是一種進步。“和傳統(tǒng)的固定工作時間相比,彈性工作制更體現(xiàn)人性化管理,更利于員工創(chuàng)造力的發(fā)揮,對提升工作績效及員工滿意度都有積極意義。”她說,“但其適用范圍相對還是狹窄的,它對于企業(yè)管理制度的規(guī)范性以及企業(yè)文化都有較高要求。這種看似靈活的工作制度,比較適用于工作結果能夠較準確量化的職位,例如設計創(chuàng)意、金融保險、記者編輯、銷售、研發(fā)人員、管理人員,而一些有營業(yè)時間要求的服務行業(yè)就不適合,比如銀行柜員等等。”可以這么說,“彈性工時制”是一種特殊的、專屬的工作制度,并不能適用于所有職業(yè)。
彈性工時≠不用打卡
“需要澄清的一點是,彈性工時并不意味著不用打卡,大家應該修正對打卡的認識。” 史冬梅說。打卡是員工到工作場所工作的重要證據,是一把雙刃劍,既約束員工,也保障員工權益。一方面,員工遲到早退能被記錄下來,同時,加班也會被記錄。如果不用打卡,額外的工作也可能會因此無法計算,導致新問題的產生。彈性工作制可能會成為企業(yè)逃避支付加班費的“保護傘”。
史冬梅認為,“彈性工時制”的實施無疑會加大管理上的難度。對企業(yè)來說,首先在制度層面上要完善,相關的考評制度要建立。其次是企業(yè)文化層面的支持。員工最好能形成共同的價值評價標準,以結果為導向的文化更易認可彈性工作制。最好能使員工都認同這一點:工作時間不代表工作貢獻,更重要的是工作成果能給組織帶來什么樣的工作價值。第三是管理者的技能。管理者要善于使用目標管理,把一個復雜的工作任務進行分解,分配給組織中的每個成員,并且將其量化成績效目標,從而在這個基礎上展開管理和輔導。
學會為自己而工作
“其實,能享受彈性工作制的員工無疑是幸福的,他們應該自覺地加強自我管理和監(jiān)督。大家首先應明確,自己是在為自己的職業(yè)生涯而工作,而不是為了某個組織和老板,要摒棄‘打工心態(tài)’。”史冬梅說。彈性工作制對于享受工作的員工來說,是事業(yè)發(fā)展的一個更大空間,自我管理得好就能取得更高成就,或者更多晉升的機會。事實上,彈性工作制不是沒監(jiān)督,工作的成果就是最好的監(jiān)督。她建議,員工要學會時間管理,將階段性目標分解到每一天,及時獲取工作反饋,以結果為導向,工作緊緊圍繞關鍵要素來安排,注意觀察和總結自我工作效率曲線。
彈性工作制備受推崇,但另一方面,相比于簡單統(tǒng)計“上了幾天班”,在彈性工時制度下,勞動者只能被動順應企業(yè)的具體安排,連續(xù)上班成為合法,傳統(tǒng)的加班概念基本不存在,員工額外工作的報酬又該如何保障?對此,勞動者可用相關法規(guī)來保障權益。不少地方已經有針對性地出臺法規(guī),規(guī)定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制都屬于“彈性工時”制度,用人單位不得任意擴大其適用范圍,不得隨意延長員工的工作時間,不支付員工的加班工資。職場人被侵權時可拿起法律這把“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