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給的錢能要回來嗎?

訊石光通訊網 2011/11/29 10:47:13

多給的錢能要回來嗎?

 

甲租給乙像機一臺收500元押金,工作失誤,甲開完押金票后同500元又給了乙。幾天后,乙還了像機和押金票,甲返給了乙500元押金。事后甲發(fā)現不對,向乙要多給的500元,乙說沒給,甲起訴了乙。不知道這是什么案件,甲乙雙方都有什么責任,法院會怎么處理。

 

咨詢者:您好!您所說的甲向乙多退了500元押金,乙構成了不當得利,可以要求返還,能否勝訴關鍵看甲是否有證琚證明自己雖然開了押金收據但并未收到押金。

 

押金票完全可以證明甲方已經收了乙方的押金,所以甲方想證明其未收到押金是非常困難的,除非店鋪里有攝像頭或者對方認可!

新聞來源: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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